今年7月,中国之声持续报道了 “安徽定远上千农户追讨托市粮款,中储粮二千万资金轻易被挪用”的事情,并梳理出中储粮在托市收购过程中,存在假租仓实委托等三大粮款兑付风险。近日,国家粮食局出台规范粮款兑付的具体办法,严控粮款兑付风险,严禁假租仓实委托,如果因此出现资金被挤占挪用、“打白条”等问题,将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。
中储粮二千万粮款被挪用的报道播发后,国家粮食局很快介入调查,并发出紧急通知,强调中储粮等单位要担负起收购主体责任,防止发生任何形式的“打白条”问题。安徽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,责成相关部门拿出解决方案,并成立省政府工作组赴现场督办。目前,二千多万粮款已全部兑付,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。
安徽定远粮款事件的东窗事发,暴露出中储粮基层收储库点,在资金兑付方面存在漏洞和风险。记者调查发现,这并非个案。一些租仓库点并未按照“自收、自储、自管”原则,严格执行驻库监管制度,而是让租仓企业主导收储。国家粮食局近日出台的《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明文规定严禁这种假租仓实委托的行为。国家粮食局规划财务司副司长王耀鹏介绍,租赁社会仓容的承租企业,必须派人直接收购、保管,并且承担粮食质量、等级验收和收购资金兑付等责任,且承租企业不得将资金转拨给租赁企业。
《办法》还规定,“合理确定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,并根据企业不同情况,落实履约保证金、抵押或担保等风险防控措施,从源头上防范粮食收购资金兑付风险”;“当场如实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,不得二次填写收购凭证”。王耀鹏表示,执行政策粮收购任务的库点,要根据有关凭证,及时足额当场向售粮农民直接兑付粮款,一手粮一手钱,现结算,先兑付,严禁代扣税费等其他款项。
记者注意到,《办法》中的大多数条款,在以往的相关文件中,均有类似内容。但对粮款兑付管理规定予以细化,单独形成文件,尚属首次。
杜绝各种形式的“打白条”,维护售粮农民利益,首先要严控粮款兑付风险。就安徽定远粮款事件而言,表面上看,中储粮支付了粮款,但粮款是否打给了售粮者本人却是未知数,租仓的米业老板从中钻了空子,挪用了粮款。中储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直属库主任介绍,中储粮系统内部已经多次开会要求,吸取“假租仓真委托”的教训。他表示,假租仓肯定是有风险,规避这些风险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真租仓,真租仓就必须自己派人,自己收购,自己付款,自己驻库管理,要再经过第三者来支付,中间很可能就失控,有漏洞。
记者调查发现,目前已成农村粮食收购主力军的粮食经纪人队伍,从业管理粗放,容易出现“打白条”等拖欠粮款行为。在国家粮食局出台的《办法》中,对此类市场自主收购粮食资金的兑付也做出规定,要求经纪人“一手粮,一手钱”,防止发生拖欠农民售粮款、以“高息”为诱饵骗取农民售粮款等违规违法行为。
安徽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处长钱龙说,目前各地经纪人队伍管理粗放,亟待加强监管。他介绍,经纪人对活跃农村市场,方便农民卖粮确实有好处。但这里面有很大的弊病,有的就是倒买倒卖。对经纪人要有一个结束。
据权威人士透露,国家粮食局正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,规范粮食经纪人的收购行为。